創立本會
1913年,政府有感華資有限公司的數目日益增多,而其記帳方式多採用中文及上進下支帳簿和進支存欠之結帳,在修訂當時有效之1911年香港公司法例時,曾擬令各華資有限公司必須用英文記帳。惟各有關人士認為在執行此項措施時將會非常困難,遂由周少岐紳士(即已故周竣年爵士之先翁)領導聯合發起向港府交涉取消此擬通過之法例。
政府經考慮後,亦俯順輿論民情,允予接納。將公司法例有關章節,略事修訂。以後所有有限公司,可用中文記帳,但必須加設英文之現金收支簿(即當時之香港公司法例第 121 條之規定)。
同時更規定凡欲擔任華人核數員者,必須經考試合格,方准執業。港府隨即委任劉鑄伯,何福(已故何東爵士兄弟),周少岐及袁金華(又名袁英山)四人為第一任考試委員,又以華民政務司為當然主席。